【反送中】陳弘毅慶幸公民力量戰勝軟威權政府 形容港府自製「完美風暴」 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6/20 13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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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弘毅在網誌撰文,形容港府自製「完美風暴」,慶幸香港人的公民社會力量,勝過「半民主」的政府。

《逃犯條例》修訂引發本港「反送中」極巨大爭議,基本法委員會委員、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,昨日(12日)在其網誌以英文撰文,標題為A Perfect Storm(完美風暴),認為政府是次推動修例是自製了一場政治「完美風暴」,他認為這場風波完全可以避免,因為修訂《逃犯條例》與23條立法不同,並非中央或特區政府重點議程,而是次「完美風暴」體現了香港公民社會的力量:「它可以戰勝政府!」

香港非民選政府 不是對人民負責

他指出,今次修例是香港回歸後其中一次最大的管治危機,突顯香港獨特的「軟威權主義半民主制度」(A semi-democratic system practising soft authoritarianism)政治制度的問題,一方面,公民自由和公民社會活躍(特別是言論,新聞,結社和集會自由),但另一方面,政府並非民主選舉出來、不是對人民負責。

他表示,專制國家不會允許任何具規模的示威活動;但在自由民主國家,若出現6月9日香港的大規模抗議示威,已足以令政府立即回應民意、停止立法程序;然而,6月9日的和平遊行,無法改變政府,導致6月12日包圍立法會的衝突爆發,港府的「軟權威」性質,令其無視民間的大規模抗議聲音。他指出:

香港的公民社會是充滿活力和強大的,不時戰勝政府!

2003年7月1日估計50萬人的反對23條立法遊行,促使港府擱置立法;2019年6月的大型示威亦迫使政府擱置了逃犯條例修例;他形容:

慶幸的是,在「一國兩制」這項富挑戰的測試中,港府和北京政府終選擇服從理性邏輯、而非強制邏輯,願意聽從全球各地均聽到的香港人的聲音!

陳弘毅認為,港府低估了公眾對修例的反對,亦未能認清香港要與內地作單次逃犯移交、相較與其他國家作單次移交有本質上不同,因為若其他國家向港府申請單次移交,港府有權拒絕,但由於特區政府是中央任命,憲制上亦從屬於中央,難以想像特區政府會拒絕中央提出的移交逃犯要求。他認為,政府急於通過修例,以為可獲公眾接受,並不現實。

建議可優先處理台灣殺人案

陳弘毅指出,不少港人憂慮特首難以拒絕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逃犯要求,令個案移交變成常規制度,法庭亦難以審視內地司法制度是否符合人權;他認為,若政府堅持修例,應考慮加入3項保障:1.將移交門檻提高,只移交最嚴重罪行(most heinous crimes)的疑犯;2.條例設追溯期;3.考慮田北辰提出的建議,香港人不會移交而是留港受審。他亦表示支持田北辰的建議,政府可優先處理台灣殺人案,日後才再考慮長遠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將兩件事分開處理。

他在文中引用英、美、加拿大等國家的例子,指這些司法管轄區雖然均有以個案形式移交的安排,但門檻極高,事實上亦很少引用,因為若認為對方的司法制度可信,雙方早已達成長期司法協議。陳弘毅網誌原文按此